李德英,女,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副教授。
2001年毕业于内蒙古师范大学政治经济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2010年毕业于包头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1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主讲课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势与政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与实践》等。主要研究方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参与2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主持2项省级及多项市级、校级课题。
曾获包头师范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大赛文科组冠军,内蒙古自治区青年教师教学大赛优秀奖,并获包头师范学院“教坛新秀”荣誉称号、包头师范学院“杰出人才”荣誉称号、内蒙古自治区“优秀思政课教师”荣誉称号,主持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思政课“李德英名师工作室”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