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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

发布日期2011年05月10日      阅读:[]

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

(暂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类型

责任

部门

组织管理

领导体制

学校党委直接领导,协调校行政负责实施,分管校领导具体负责,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B

学校党委、行政领导

工作机制

1.校党委(常委)会议、校长办公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工作,会议决议能够及时落实。

B

学校党委、行政领导

2.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每学期分别到堂听课2次以上,定期听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汇报,解决实际问题。

B

3.把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列入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作为学校重点课程建设,有条件的本科院校同时应作为重点学科建设,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项督查。

A

4.学校宣传、人事、教务、研究生院(处)、 财务、科研等党政部门和思政课教学科研机构各负其责,相互配合,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立项、社会实践、经费保障等各方面政策和措施。

B

学校党委、行政领导及有关部门

机构建设

1.独立设置直属学校领导的、与学校其他二级院(系)行政同级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组织二级机构,承担全校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统一管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点的机构同时应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点的依托单位,承担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研究生培养等工作。

A*

学校党委、行政领导

2.配齐机构主要负责人。机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学科的学科背景、学历和职称,不得兼任其他二级院(系)的主要负责人。

A*

学校党委、行政领导及有关部门

3.与专业院系同等配备教学设备和基本图书资料、国内外主要社科期刊、声像资料、教学课件以及办公用房、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等,满足教学及办公需要。

B

专项经费

学校在保障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正常的各项经费的同时,本科院校按在校学生总数每生每年不低于20元、专科院校按在校学生总数每生每年不低于15元的标准提取专项经费用于教师学术交流、考察等,并随着学校经费的增长逐年增加。专项经费安排使用明确,专款专用。

A*

学校党委、行政领导及财务部门

教学管理

管理制度

教学管理制度健全,建立备课、听课制度以及教学内容和教学质量监控制度,认真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检查、评价制度等。教学档案齐全。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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