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制度
1、培养对象是我校专职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重点是中青年教师。
3、初任职教师基本上能熟练地讲解教材,积累初步的教学经验。
二、培养类型
2、岗上培训
(2)确定指导老师(3) 加强教学各环节的检查督促。指导老师必须跟踪听课4) 3、学历学位培训
为尽快实现我校教师学历结构目标,我院将继续保持教师学历培训力度,有计划地选拔中青年教师攻读研究生学位,特别要加大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力度。
三、考核
2、所有指导人员必须深入课堂了解初任职教师的授课情况,适时做出评价,提出改进意见。
3、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初任职教师的授课过程,为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提供依据。
4、召开学院教授委员会会议,总结培养计划执行情况,拿出关于培养结果的结论性意见。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1年4月